当前位置:首页> 教学公告

考试通知

 

 

关于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

远程培训的考试通知


全体学员:

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教学管理规定,根据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远程培训项目的培训安排,现定于2018年1月3日至1月10日在网络学习平台统一安排结业考试,达到有关学习规定要求的学员均须参加本次考试。总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颁发的“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远程培训”结业证书。现将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达到考试要求(必修课程总学时达到80%、课程评估达到80%、完成培训课程设置需求调查问卷)的全体学员。

必修课程总学时未达到80%、课程评估未达到80%、未完成培训课程设置需求调查问卷的学员,须在完成后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8年1月3日--1月10日(每天考试入口开放时间9:00—16:00)。

注:考试时长为90分钟,学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考试入口开放时间段内,任选一时间进行考试。

考试后总成绩不合格者以及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因工作等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学员,我校将安排补考。

补考时间:2018年3月15日--3月22日(考试入口开放时间9:00—16:00)

三、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计算机在线上机考试。考试时长为90分钟。请各位学员在考试前准备2寸电子版个人证件照并上传(用于结业证书),考前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与照片,确认无误后进入考试。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来自项目设置的必修课程,重点考察学员对课程知识的掌握,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为50道选择题(包含40道单选题、10道多选题),每题1分,卷面满分为50分。要求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完成并在线提交。

六、成绩评定

学员最终总成绩组成为:必修课程学习+自测+考试成绩。每位学员参加考试一周后登陆学习网站进行成绩查询。总成绩不合格者和没有参加结业考试的学员需参加补考,补考的形式和范围与结业考试相同。

未参加考试(结业考试和补考)和参加完补考后总成绩仍然不满60分者确认为考核不合格,不再安排补学和补考,不发放结业证书。

七、颁发证书

总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颁发的“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远程培训”结业证书。

八、联系与咨询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教学支持服务电话:010-58802991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890-1166   

邮箱:canlian@sne.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2017年12月18日